洛杉矶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前服装助理阿莎·丹尼尔斯在骚扰和歧视诉讼中针对歌手莉佐的巡演公司及其他被告提出的剩余诉求,使这起持续近三年的联邦案件告一段落。美国联邦地区法官费尔南多·L·安列-罗查作出简易判决,认定现有证据和所指控行为没有达到让相关诉求进入庭审所需的法律门槛。
丹尼尔斯在莉佐的特别巡演欧洲段工作不到三周后,于2023年9月提起诉讼。她声称巡演服装部门使她遭遇种族和性骚扰、残障歧视、过度体力要求和不安全环境,并在她表达担忧后实施报复。被告否认存在不当行为,并要求法院驳回案件。
安列-罗查在裁决中指出,案卷描述的事件即使有不恰当或不专业之处,依照联邦最高法院先例,也属于工作场所的普通困扰,而不是美国民权法第七章所禁止的行为。援引法院文件的报道还说,法官没有发现可确认的证据,证明服装部门负责人阿曼达·野村曾对某名黑人或对黑人群体使用种族侮辱用语。
法院也否定了丹尼尔斯关于残障的主张。根据已刊发的裁决报道,她所称衣架车轧过脚部造成的伤害,在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上都不足以依据相关法律构成残障。这项裁决处理了仍然待决的七项诉求;另一项与劳动法有关的诉求此前已经遭到驳回。
莉佐的法定姓名是梅利莎·杰斐逊。法院早在2024年12月就已不再将她列为本案个人被告。新裁决公布后,她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感到宽慰,并称自己拒绝和解,是因为希望抗辩这些指控。她的律师把这项简易判决称为巡演公司及丹尼尔斯诉讼中其他被告的全面胜利。
这项决定只终结丹尼尔斯的联邦诉讼,不应与三名前舞者针对其他指控提起的另一宗诉讼混为一谈。简易判决意味着法官认为剩余诉求缺乏交由陪审团审理所需的充分法律和证据基础,但它并非对每一次存在争议的职场互动都作出事实认定。后续是否还有法律程序,将取决于丹尼尔斯是否寻求上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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