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二十一个州联合地方政府及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于十月一日向法院提出挑战,要求推翻环境保护署撤销燃煤及燃气发电厂联邦碳排放限制的决定。纽约州总检察长莱蒂希娅·詹姆斯领导这一联盟。联盟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撤销环保署已经作出的决定。这起诉讼针对的是全国大型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监管,因此可能影响美国电力行业未来的排放要求。
争议涉及二〇二四年制定的碳污染标准。按照原有规定,许多使用化石燃料的大型发电厂必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环保署在九月十四日正式撤销其中大部分要求,同时另外提出一项方案,拟取消发电厂仍然适用的其他联邦温室气体标准。此次诉讼挑战已经完成的撤销决定;范围更广的另一项方案仍处于提议阶段,尚未最终实施。两项行动在法律程序上并不相同。
联盟认为,环保署在放弃排放限制前,没有充分审查其他可行办法,也没有充分计算污染增加带来的健康和气候成本。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称,发电厂约占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四分之一。各州主张,取消这些标准可能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并加重高温、洪水以及野火烟雾所造成的危害。这些是起诉方提出的主张,法院仍需审查其法律依据。
环保署对上述评价持不同意见。该机构宣布撤销规则时称,二〇二四年的要求依赖一种尚未在所需规模得到充分证明的碳排放控制技术,可能迫使发电厂关闭。环保署估计,撤销规则可在整个经济范围节省多达三千一百亿美元。该机构一名发言人向美联社表示,环保署不评论正在审理的诉讼。这一节省数字是环保署的估算,并非法院确认的结果。
除了向上诉法院提交申请,联盟还正式通知环保署,计划就许多现有燃气发电厂缺少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的问题另行起诉。詹姆斯的办公室说,这些设施包括在电力需求高峰时运行的电厂,其中一些位于已经承受较重污染的社区。这份拟起诉通知与反对九月撤销决定的诉讼分别处理不同问题,后续是否以及何时正式提起第二起诉讼仍待确定。
上诉法院接下来将审查,环保署撤回二〇二四年标准时是否遵守《清洁空气法》以及有关行政程序要求。判决可能决定已经取消的排放限制能否恢复。在法院审理期间,环保署提出的另一项全面取消剩余发电厂温室气体规则的方案,将继续经过自身的监管程序。两条程序的结果都关系到美国未来如何限制发电行业的气候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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